关于启用新增设交通信号灯、启用新增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、变更电子监控设备点位名称的通告
为进一步规范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内车辆通行秩序,确保街路通行顺畅,防止交通事故发生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公主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辖区内启用新增设4处交通信号灯、启用新增4处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、变更4处电子监控设备点位名称,现通告如下:
一、启用新增设4处交通信号灯点位如下:
1.汽车大路与范怀路交会岗。
2.清泉大街与清源路交会岗。
3.清泉大街与范怀路交会岗。
4.范怀路与102国道交会岗。
二、启用新增4处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点位如下:
1.汽车大路与范怀路交会岗。
2.清泉大街与清源路交会岗。
3.清泉大街与范怀路交会岗。
4.范怀路与102国道交会岗。
三、变更4处电子监控设备点位名称如下:
1.原:腾飞大街与滨河路交会岗。
现:汽车大路与滨河路交会岗。
2.原:腾飞大街与东胜路交会岗。
现:汽车大路与东胜路交会岗。
3.原:腾飞大街与清源路交会岗。
现:汽车大路与清源路交会岗。
4.原:腾飞大街与兴华路交会岗。
现:汽车大路与兴华路交会岗。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后生效,对机动车相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。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共同维护好道路通行秩序。
特此通告
吉林公主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
公主岭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
2023年3月2日